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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将每年12月4日设为国家宪法日,如今,我们迎来了第六个国家宪法日。

让宪法权威更加彰显。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为彰显宪法权威、加强宪法实施,201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以国家立法形式确立我国宪法宣誓制度。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宪法修正案,增加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实现宪法宣誓制度载入宪法的历史飞跃。

让宪法意识植根人心。“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不管是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向宪法公开宣誓,还是让宪法大张旗鼓地走进社会生活、走近你我身边,其本意就是强化宪法在公民心中的严肃性和神圣性。只有大力普及宪法知识、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实施,才能让法治信仰融入到每位公民的血液中,让它深植于民众的日常生活和心灵深处。

让依宪执政更加自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全面依法治国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基于此,对宪法的宣誓,不是一种简单的仪式,而是提醒公职人员要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宣誓本身就是依法接受人民监督、向人民作出庄严承诺的过程。

让宪法精神家喻户晓,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必将形成一种追求公平、正义的强大社会力量,必然给整个中国社会带来法治新风,必将推进依法治国迈上新征途,在探索和推进依法治国的道路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转载自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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