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马克思主义_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第三批调剂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接收调剂考生条件及人数
学科(类别)领域 代码及名称 |
学习 形式 |
拟接收调剂考生数 |
拟发送复试通知数 |
接收调剂考生 条件 |
调剂考生进入复试 遴选规则 |
0305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全日制 |
1 |
4 |
1. 成绩满足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法学(03)、学术学位、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 只接受外语语种为英、日、俄语的考生。 |
从3月28日19时系统开通,到3月29日7时截止,按初试成绩由高至低选取初试成绩排在前4位的考生进入复试;第4位考生出现并列,按思想政治理论成绩高者优先进入复试。不足4人按实际人数选取。 |
二、复试差额比例
有效时间段内调剂考生数量充足,按不低于拟调剂名额120%的考生比例进入复试,否则按调剂考生的实际数量通知复试。
三、复试科目选择
复试科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马克思主义哲学》、《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
四、资格审查
1.注明资格审查材料:
(1)考生初试准考证;
(2)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
(3)学籍学历认证材料
考生类别 |
提交材料 |
应届生 |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
往届生 |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
网上无法查询学历信息的考生 |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2.审查方式:线上审核(将所有材料以文件夹压缩包的形式,并以考生姓名命名,发至邮箱mks24692269@163.com)
五、复试日程安排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3月29日)
日期 |
时间 |
工作内容 |
3.29 |
7:30-8:30 |
发复试通知。截至到3月29日8:00,因手机不畅、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线上审核,将所有材料发至mks24692269@163.com |
3.29 |
8:30-9:00 |
复试考生线上测试系统,问题反馈总结 |
3.29 |
9:30-11:30 |
开展线上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及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
3.29 |
12:00-13:00 |
组织拟录取调剂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完成拟录取确认操作 |
3.29 |
13:00 |
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马克思主义学院网页) |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发放拟录取考生调档函、签订定向就业研究生培养协议(网上进行) |
注:备用平台是腾讯会议
六、复试内容
(一)专业能力考核
专业能力考核内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科目
程序:考生入考场后电脑系统随机抽取两道问答题,每题50分。
方式:考生对所选的两道试题进行口试。
时间:答题时间约15分钟
成绩评定原则。各评委依据考生作答情况独立赋分。采用百分制赋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其余评委赋分的算术平均值,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
(二)综合素质考核
综合素质考核内容:反映考生综合素质的相关内容。
程序:考生完成专业能力考核后,评委当场提问3道综合素质考核题。
方式:考生当场回答评委所提出的问题
时间:答题时间约12分钟
成绩的评定原则。各评委依据考生作答情况独立赋分。采用百分制赋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其余评委赋分的算术平均值,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
(三)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内容:日常口语
程序:随面试同时进行。
方式:主考官用外语问考生1个问题,考生用外语作答。
时间:考生需在5分钟之内回答完主考官的问题。
成绩评定原则。2位主考官依据考生作答情况独立赋分,采用百分制赋分,考生最终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为2位主考官所评成绩的平均值。
(四)同等学力考试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考核内容:《马克思主义哲学》和《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科目内容。
程序:对同等学力考生的考核安排在非同等学力考生全部考核完毕后进行。加试考核在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之后。同等学力考生通过电脑系统随机抽取《马克思主义哲学》和《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试题各一道。
方式:采用口试的方式回答相关问题
时间:每道题回答时间不超过为5分钟。
成绩的评定原则。各评委依据考生对每题的作答情况分别独立赋分。采用百分制赋分。每科均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其余评委赋分的算术平均值,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平均分达60分视为及格,不及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成绩确定方法
(一)复试总成绩确定方法:复试总成绩 = 专业能力考核×50%+综合素质考核×4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0%。
(二)加权总成绩确定方法:入学考试加权总成绩=初试总成绩×0.2×60%+复试总成绩×40%。
八、拟录取原则
(二)调剂考生录取原则:一志愿合格考生录取结束后,剩余招生计划接收调剂考生,调剂考生按照考生入学考试加权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入学考试加权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总成绩、复试专业能力考核成绩由高至低顺序录取。
(三)不予录取原则:考生的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或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三项中有一项未达6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科目未达60分。
(四)其他事项说明:调剂考生按加权总成绩进入拟录取名单者,在公布拟录取通知后,本人在拟录取确认操作截至时间时仍未确认的,不予录取,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进。
九、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徐老师:18802468808;
张老师;13514112909;
卢老师:13940312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