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召开《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学习研讨会
7月7日上午10点30分,马克思主义学院在E1-305召开《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学习研讨会,会议由学院党总支书记王强主持,院长张慧欣,副院长杜晶波、武青艳参加了会议。
会上,领导班子成员通读了《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并围绕本条例内容及其学习宣传贯彻开展深入研讨,形成切实可行的思路措施。大家一致认为,作为基层党组织,要强化政治功能,履行政治责任,保证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任务完成,支持行政负责人开展工作,健全集体领导、党政分工、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要深思细悟,学深学透,并认真抓好落实。要利用学院校园网主页和微信平台广泛宣传《条例》的重要意义和主要精神,做好党支部书记、组织员、教研室主任等培训,同时以党支部为单位通过“三会一课”、通读原文等形式开展广泛学习,采用《条例》知识答题活动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使《条例》深入人心。
撰稿人:贺立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