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理论 一级学科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20年修订版)
(学科代码:0305 授予法学硕士学位)
一、学位授权点简介
2006年我校获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和“思想政治教育”两个二级学科学位授予权,2012年我校获批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学位授予权。目前我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拥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和思想政治教育三个研究方向,已形成了职称结构、学缘结构、年龄结构较为合理的师资队伍,近年来主持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和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等大量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构建了完善的研究生培养与管理制度,为研究生培养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已培养的研究生在就业中有明显的能力和素质优势,具有良好发展前景。
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归属于法学门类。
二、培养目标
本学科培养能够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方面的教学、科研、管理或相关工作的专业人才。基本要求为:
1.具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和社会主义信念,坚持正确的理论方向和良好的学风;
2.熟悉马列主义经典著作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重要文献,有较好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专业基础知识,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说明重大问题;
3.掌握一门外国语,并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4.了解本学科研究的最新学术动态和研究成果,恪守学术规范,具有一定的研究和写作能力。
三、研究方向
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马克思主义科学体系的基本理论、基本范畴,是其立场、观点和方法的理论表达。这些基本原理和范畴是人类社会的本质和发展规律的科学概括。马克思主义科学真理是绝对和相对、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统一,是理论与实践、科学性与阶级性的高度结合。这是马克思主义学说的精髓。马克思主义是完整的科学体系,也是发展的理论。马克思主义不论对社会实践,还是对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都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学科,旨在研究马克思主义主要经典著作和基本原理,从整体上研究和把握马克思主义科学体系。与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分门别类的研究不同,它要求把马克思主义的这三个组成部分有机结合起来,揭示它们的内在逻辑联系,从总体上研究和掌握马克思主义,给学生以马克思主义的完整概念,并引导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来分析现实社会问题、认识问题和科学发展中的问题。
2.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过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是专门研究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基本经验、基本规律,以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的学科。
马克思主义的强大生命力,就在于它能够同各个国家的具体实际相结合,通过一定的民族形式在各个国家的具体实践中发挥指导作用,并在新的实践中获得新的发展。对于中国来说,就是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应用于中国的具体环境,实现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使马克思主义在其每一表现中带有的中国的特性,带有中国的作风和气派。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一个历史进程,它的实质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的具体实际和时代发展相结合。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进程中,先后产生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这些成果是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一个历史进程,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也会在新的实践中得到新的发展。
3.思想政治教育
思想政治教育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方法,专门研究人们思想品德形成、发展和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培养人们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学科。思想政治教育在我国革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生命线”和“中心环节”的作用,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理论成果,是我们党和社会主义国家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
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以马克思主义为理论指导,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为实践基础,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本学科面临着拓展学科领域、丰富学科内涵、增强学科特色、提高学科水平的建设任务。
四、基本学制和学习年限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5~3年,学习年限为3~4年(含休学)。课程学习时间一般为1年。
对提前完成了规定的学习内容且考核成绩合格,取得的学术成果符合学位授权点要求,已完成学位论文的研究生,可以提前申请学位论文预答辩。学位论文盲审和答辩通过后,经学校批准,可提前毕业。
五、培养方式
1.采用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工作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2.在指导方式上采取研究生导师负责制,提倡成立以研究生导师为主的指导小组共同进行指导,研究生应成为研究生导师科研课题小组成员之一。
3.学习方式采取课堂讲授、实践和自学相结合,提倡研究生加强自学。
六、课程设置与必修环节要求
马克思主义理论学术学位研究生采用学分制。学生必须通过学校组织规定课程的考试,成绩合格后方能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答辩资格评审前修满31学分。
课程体系包括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课程学习包括学位课和选修课:
1.学位课(必须修读,共18学分)为研究生获得学位必须掌握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类课程,主要包括“基础通用课(6学分)”、“专业理论课(12学分)”两个模块,其中“基础通用课”包括公共外语课程,“专业理论课”主要为本专业的核心课程。
2.选修课(必须修满11学分)为研究生强化应用能力、了解行业前沿、提升综合素质类课程,主要包括“学术前沿课(必须修满9学分)”、“素质提升课(必须修满2学分)”两个模块,其中“学术前沿课”为本专业发展前沿类课程,“素质提升课”主要包括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及综合素养类课程。
3.必修环节(必须修满2学分)包括专业实践活动(1学分)、学术交流活动(1学分)两个模块。专业实践主要包括教学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形式:
(1)教学实践可采用助教方式进行。
(2)社会调查一般是带着课题进行某一方面广泛的调查研究,或担任助研、助管、学生辅导员工作。
学术交流主要包括参加国内外高水平学术会议、国内外访学交流、主讲校内学术报告和选听学术讲座等,且在学期间至少主讲2次学术报告,累计参加学术交流活动不少于10次,每次学术交流活动不少于1学时。
具体课程设置见附表。
七、学位论文工作
1. 学位论文要求
学位论文工作是全面训练硕士研究生树立严谨的科学作风,掌握科学研究工作的基本方法,培养科学研究工作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的重要环节。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应注重培养文献查阅、理论分析、独立工作及开拓创新能力。学位论文工作包括文献阅读、调研、选题、开题报告、理论分析、论文撰写、中期检查、预答辩、答辩等。
学术学位论文应突出其学术性、科学性、创新性和规范性,全面反映研究生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硕士学位论文的撰写,要求资料可靠、理论正确、数据准确、论证清晰、条理清楚、文字简练。具体格式及要求参照《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执行。
2. 开题
论文选题要针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或在学术上具有实际价值或理论意义的课题,应具有先进性。
硕士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通过查阅文献资料、调研和参加科研活动等正式确定研究课题,向所在学科及依托单位提出开题报告,确定论文工作计划,明确论文完成的主要内容和技术要求、进度、安排等,经审核同意后开展论文工作。具体参照《沈阳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规定》执行。
学位论文开题一般安排在第三学期中完成。
(1)论文开题时,要对课题研究现状写出不少于5000字的文献综述。
(2)论文开题时,要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和基本的研究内容。
3.中期检查
论文工作中期检查是对研究生论文工作情况的阶段性全面考核,检验开题报告是否正确、研究方案是否可行,总结阶段性研究成果,进一步明确主攻方向、最终目标,以保证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
学位论文中期检查一般安排在第四学期中完成。
(1)中期检查的主要内容:论文工作是否按开题报告预定的内容及进度安排进行;
已完成的研究内容及结果;目前存在的或预期可能出现的问题;论文按时完成的可能性。
(2)中期检查的形式:检查以答辩的方式进行,硕士研究生用10~15分钟向检查小组汇报工作,然后接受10~15分钟的提问。
(3)检查小组应对硕士生的工作进行认真的评议,对完成工作量较少,阶段成果不明显的要督促其加快工作进度;对存在问题较严重或困难较大的,应要求其导师及早调整方案,做出适当处理。
4.取得学术成果要求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除完成学位论文外,在学期间还须发表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1篇,并达到《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有关规定》要求。
5. 学位论文预答辩、答辩
硕士研究生在完成培养计划中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取得规定的学术成果并完成学位论文后,方可申请进行预答辩。具体程序及要求参照《沈阳建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程序及要求》执行。预答辩通过后,可进行学位论文评阅,并按规定参加学位论文盲审。具体程序及要求参照《沈阳建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规定》和《沈阳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规定》执行。
学位论文答辩前必须组织预答辩,预答辩与答辩时间间隔须保证25天以上。
研究生须通过学位论文评阅、盲审、相似性检测等,方可进行答辩。具体程序及要求参照《沈阳建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规定》执行。
(1)学位论文盲审。至少提前50天将相关材料送交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专人负责办理送审。
(2)盲审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全部为“同意答辩”,则学位论文盲审通过。否则不允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3)若评阅意见书中有“修改后由导师审核”,则进行修改后需附导师审核意见,重新参加学位论文盲审。重新送审返回的评阅意见书有一份及以上是“修改后送评阅人本人重审”、“修改后送其他专家重审”或“不同意答辩”,则认为盲审未通过,暂缓答辩。
硕士研究生在通过答辩资格审查后可以进行答辩,具体程序及要求参照《沈阳建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程序及要求》执行。硕士研究生学位审核授予实施以提升质量为导向的动态申请机制,分3月份、6月份两批次进行。
学科建设负责人签字: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