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尚无内容。
当前位置: 首页>>人才培养>>研究生培养>>正文

马克思主义理论学院

提升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规定

 

为进一步提升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认真贯彻《沈阳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规定》《沈阳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论文中期检查规定》和《沈阳建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程序及要求》等有关文件精神,做出如下规定。

一、关于学位论文选题的要求

1.导师对论文选题的质量负有主要责任。导师需在每年度的9月份对所指导的研二学生给予具体指导,确定论文选题并及时报送。

2.各学科负责人对上报的论文题目进行审核,确保所选题目不是近3年所做过的论文题目,且同一研究方向的同一届学生的选题不能重复。

3.对不合格论文选题的确定及处理程序。聘请3位校外专家对论文选题进行论证。如果有2位校外专家认为论文选题有问题,则必须更换(修改)选题,否则不予批准该选题的研究生参加论文开题。选题修改后,需参加二次选题论证。论文选题首次送审的费用由学院承担,二次送审的费用由导师自行承担。

二、关于对论文规范的要求

4.导师需要对指导学生论文进行规范化审查。学生论文送审前,导师需要在格式规范、文字表述、注释准确、参考文献书写标准等技术性问题上给予认真指导。如果论文在外审或盲审时,专家指出存在较严重的格式错误、文字错误、注释错误、文献书写错误等技术性问题,导师需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导师考核时予以扣分。如果连续2年出现相关问题,则第3年取消带学生资格。

三、关于论文送审的要求

5.2018级研究生开始,每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至少要经两名外审专家审查。外审专家费用由学院承担,内审专家费用(200/篇)由导师自行承担。凡出现两名评审专家给予不及格或进入教育部学位论文评审平台出现C的论文视为评审未通过。论文评审未通过的研究生不能参加答辩。

6.评审未通过的论文再次参加评审,其费用由导师自行承担。

未尽事宜由学术分委员会解释。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91231

关闭窗口